近日,共青团中央印发《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金华这些个人和集体获得表彰,一起来看看吧!
1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浙江省金华市江北商圈区域共建团委
江北商圈区域共建团委按照“共建、共享、共赢”的工作主线,通过创新团组织形式、丰富青年活动载体、创新信息和成果共享机制,努力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阵地共用、工作联动、共建共享的区域团建新格局,成功打造“青春便民”“青春筑爱”“青春助农”三个特色公益品牌,荣获全国铜奖和省级金奖,让不同青年尤其是“两新”青年群体共享区域团建的发展成果。
疫情防控期间,江北商圈共有2375人次参与社区排查和高速卡口的志愿服务,为疫情严重地区爱心捐赠46.9万元。商圈突击队成功治愈18例确诊患者,排查发热患者1621人,集中医学隔离464人,其中13名青年骨干驰援武汉;并开通专线电路688条、办理紧急业务1489项,紧急安装3000余个智能监控,安装20余台热成像测温系统,保障视频会议230余场;为金华6000多家企业、3000多个乡村社区提供“疫情报送及监测平台”服务;为56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18.7亿元的金融支持,为医务人员提供4.3亿元的保险保障;为金华167所学校的10万多名学生“爱心教材送上门”。
2 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团支部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开展“春苗计划”未成年人观护帮教项目,创新推出包含道德讲堂、法律学堂、成长课堂、亲子礼堂、爱心益堂在内的“五堂帮教”模式,逐案逐人开展观护帮教。“春苗计划”启动已来已有132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复归社会,其中5人通过帮教考上大专以上院校,相关经验材料被婺城区委组织部大调研工作专报采用,帮教成功典型案例被《浙江法制报》报道。
与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联合挂牌成立集司法办案、警示教育、帮教活动于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基地。深化检校共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定期录制金华电视台《金华普法》节目,每季度开展“模拟法庭”体验式普法课,以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形式推进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和犯罪预防工作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派出年轻团员干警下沉参与社区(柳湖社区、东方前程社区)群防群控,共计250余人次。共计服务社区居民14600户,参与17个卡点工作。
3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曾志鹏
曾志鹏,男,2001年2月5日出生。汉族人、中国共青团团员。2016年9月入学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就读汽车维修专业。2018年4月代表学院参加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汽车机电维修项目获得三等奖;2019年4月参加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汽车机电维修项目一等奖;同年5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汽车运用与维修项目汽车机电维修获得一等奖,同年12月参加全国交通系统教育技能竞赛获得个人一等奖和团体一等奖,后获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作为一名共青团员,他一直以高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积极参加团内活动,履行团的义务。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热爱本职工作,勤奋踏实,勤学肯干,团结同学,互帮互助,努力学习课堂知识,力求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己。热爱社会实践,争取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学生。
4 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罗兰
罗兰,现任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团支部书记。她是税务青年的领头雁。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要求进步,处处发挥青年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省、市级优秀团员。她是青春建功的风向标。她密切联系青年,定期为团员们上团课,开展丰富多样的团员活动,带领广大青年干部立足岗位,奉献青春,连续三次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2018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由她领衔创作的微电影《承诺》,获2018年全省青年文明号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微电影展播活动“十佳影片”,撰写的“闪光文明号,跑出青春加速度”征文荣刊《青年之声》,被《青年文明号助推最多跑一次案例汇编》收录,供全省青年文明号集体学习。她是青春战“疫”的正能量。作为一名武汉人,疫情期间,她在做好家人安抚工作的同时,坚守在“浙”抗疫一线,主动报名参加社区的抗疫志愿服务,组建“青年助企小分队”,帮助企业做好复工报备、防疫督查、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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